本报讯(记者陈建强通讯员公轩)天津市公安局近日颁发聘书,聘请中央驻津新闻单位的记者作为特邀监督员。
自去年4月始,天津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警务公开,在广大公安民警中喊响了“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,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”的口号。天津市公安局聘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代表作为监督员,对公安系统各级各类执法行为明查暗访,进行全面监督,发现问题或直接向市公安局通报,或在地方新闻媒体上曝光。此举不仅有力促进了天津公安机关的整改,而且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,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。
为进一步依靠新闻舆论的监督力量,天津市公安局作出决定:聘请人民日报、新华社、光明日报、经济日报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工人日报、法制日报等驻津新闻单位的记者为特邀监督员。他们将依照特邀监督员的职权,对公安民警执法值勤、遵纪守法和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,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,提出不断改善公安工作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